天津市津南區盤沽泵站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現狀)調查報告
1概述
1.1 項目概況
2020年4月,天津市津南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委托中水北方勘測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承擔天津市津南區盤沽泵站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現狀)調查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導則要求,中水北方勘測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對該地塊進行了土壤污染狀況(現狀)調查工作。
1.2 對象與范圍
本次場地調查的對象包括場地內的土壤和地下水。
項目地塊位于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小黑河與海河交匯處,東至空地,南至小黑河河道,西至小黑河西側河堤,北至小黑河與海河交匯處,地塊總占地1657m2(約2.49畝)。
1.3 地塊土地使用歷史及現狀概況
地塊歷史上為小黑河河道及未利用荒地,2000年-2019年地塊為水工建筑物用地、溝渠及坑塘水面,2012年5月~2013年6月地塊西側管理用房逐漸被拆除,2013年~2014年地塊南側開挖魚塘,2019年10月盤沽泵站開工建設。
調查期間,泵站正在施工建設,地塊內主要布置有前池、泵房、副廠房及管理用房,前池正在修砌護坡,泵房基本建設完成,副廠房和管理用房基礎施工完成。
2污染識別結論
地塊以內,在農業生產(魚塘)過程中產生的潛在污染物主要為重金屬、有機物及農藥等,可能會對本地塊的土壤與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周邊地塊農業生產(耕地及魚塘)潛在污染物主要為重金屬、有機物及農藥等,可能會對本地塊的土壤與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
本場地潛在的污染物主要為重金屬、有機物及農藥等。
3現場采樣與樣品布設
3.1 采樣點布設
根據第一階段場地環境調查結果,參考《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同時充分考慮現場已施工建筑物及部分施工占地區域不具備鉆探條件等因素,本地塊在可采樣區域內采用專業判斷法與均勻布點法布設采樣點。
地塊南側前池部位泵站施工前為魚塘,可能存在農藥或化肥等使用不當而造成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的污染,潛在污染物主要為重金屬、有機物及農藥等,在前池西南側布設監測點S03,根據場地可采樣條件在地塊東側及北側分別均勻布設采樣點S01、S02。
3.2 樣品檢測
根據場地環境調查結果,同時考慮現場施工條件等因素,地塊內共布置3個地下水兼土壤監測點,間距22~40m,共送檢了14件土壤樣品和4件地下水樣品。
檢測指標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45項基本項目,選測指標包括pH、石油烴、有機農藥及多氯聯苯。
4調查結論與建議
地塊土壤樣品中共檢出6種重金屬與無機物(砷、鎘、銅、鉛、汞、鎳)和石油烴,其含量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相應篩選值;土壤樣品中揮發性六價鉻、有機物(VOCs)、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有機農藥及多氯聯苯均未檢出。
地塊地下水樣品中共檢出3種重金屬與無機物(銅、鎳、砷),其含量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 IV 類限值;地下水樣品中的重金屬與無機物(鉛、鎘、汞)、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VOCs)、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石油烴、有機農藥及多氯聯苯均未檢出。
綜上所述,項目地塊現狀確定為非污染地塊,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以忽略,符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的水土環境質量要求。
根據本次場地土壤污染狀況(現狀)調查結果,本項目地塊不需要開展詳細調查;建議施工期間,注意環境保護,避免建設過程對本地塊及對周邊的環境造成污染;若地塊在后期施工過程中發現異常氣味、顏色等情況,應及時向環保部門上報并進行處理。